本网讯(通讯员 黄微)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任务,经县委同意,9月25日下午,宣恩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在县法院召开。会议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龙志刚同志主持,县委副书记王波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元文同志、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友刚同志、县法院院长张辅军同志、县检察院检察长肖功平同志出席会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42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县法院执行局的全体干警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友刚同志领学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县法院院长张辅军同志报告了县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宣恩县支行三个单位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最后,县委副书记王波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王波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县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并对各成员单位落实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了具体安排。县法院要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作为,主动与成员单位衔接,尽快启动和完善各项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将本次会议精神迅速传达落实,全力支持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要发挥联动机制的威慑力,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老赖”寸步难行,着力构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王波强调,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一是要高度重视,确保认识到位。执行工作是实行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二是要落实责任,确保形成合力。要牢牢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最大限度凝聚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切实将《意见》落地生根。三是要加强保障,确保目标实现。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抓好队伍、创新机制、强化纪律、造强声势,切实做好保障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顺利推进,确保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