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0日上午,宣恩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公益诉讼起诉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与被告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公益诉讼一案。这是宣恩县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宣恩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宣恩县人民检察院一名副检察长出庭提起公益诉讼,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出庭应诉。
2019年,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发现部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驻商家未公示量化分级信息、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餐饮服务存在安全隐患,危及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损害公共利益。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认为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部分整改,未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遂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
庭审中,诉辨双方围绕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存在怠于履职行为等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庭审辩论。全州两级检察系统、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以及县人大代表共计50余人到庭旁听了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