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玺) “网恋”、“闪婚”是时下很流行的网络用语,现在很多年轻人在现实生活中只是一味的追求潮流,却不知潮流背后有多少辛酸苦辣,有多少悲剧不断被重演。近日,宣恩法院沙道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网恋闪婚的离婚纠纷案件。
周某(女)与张某(男)于2003年11月在互联网上相识,之后便同居生活,2004年12月30日双方生育一子,2005年12月14日补办结婚证。刚同居时,由于彼此有新鲜感和好奇心感情很好。但是好景不长,直到周某怀孕后,张某的许多缺点不断暴露,不仅不好好照顾怀孕的妻子,而且经常出去赌博,甚至还不时地打周某,让周某伤透了心,但周某为了家庭和孩子,一直寄希望于张某能够回心转意,做一个顾家、有责任心的好男人。几年下来,周某不但没等到一个好男人的回归,却出现了一个变本加厉、越来越不可理喻的张某,夫妻俩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夫妻俩于2009年相继外出务工,天各一方,导致夫妻感情不断恶化,无法挽回。2011年12月21日,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本院,要求与张某解除婚姻关系。
在审理过程中,张某听见周某一一列举出自己以往所犯下的过错之后,自觉有些后悔,希望能得到周某的原谅,但周某还是以其没有耐心去等为由决意要离,此时张某想以小孩抚养和共同债务等问题逼迫周某知难而退,双方一时之间陷入了焦灼。这时主审的老法官利用自己多年积累下来的审案经验,情、理、法三管齐下,最终调解成功,促成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婚生子随张某生活,周某每年支付抚养费24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由张某偿还,周某给付张某补偿费2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