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停车大打出手 法官调解泯恩仇

2012-04-05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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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徐 玺) 近日,宣恩法院沙道法庭审理了一起为停车大打出手致伤的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李某与潘氏兄弟俩于2011年8月31日为车停放在沙坪管理区集镇路中间发生口角,潘氏兄弟将李某打伤。事后,李某先后在宣恩县沙道沟镇武陵医院和来凤县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了18天,用去医疗费3090.01元,护理费2038.90元,误工费6096.75元,住院生活补助费900元,交通费600元,共计12725.66元。为此,李某于2012年2月8日诉至宣恩法院,要求潘氏兄弟俩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

   本案于2012年3月30日在沙道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均到庭。刚到法庭时,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在庭审过程中又差点打起来。但主审的老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五个小时最终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潘氏兄弟俩给李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生活补助费及交通费共计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