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法院调解并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3-12-16 09:03
    浏览: 2210

   

(通讯员 孟小俊)近日,宣恩法院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田某之子田某某,在法院的多次主持调解工作下,和五位申请执行人熬某等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一次性支付了执行款项30000元。

据了解,2011年11月16日宣恩县法院调解了熬某等五人与田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在审理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田某于2011年11月30日前支付15000元,余下的36000元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付清。但该调解书生效后,被告田某未按时履行相关义务。因此,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受理该案后,多次派员前往被申请执行人家中,但一直未找到其人。后联系到被执行人之子田某某,在法院耐心调解下,田某某最终表示自愿代替父亲来了结此案,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田某某代父亲给付30000元的赔偿款,申请执行人放弃其余款项。

至此,县法院又成功调解并执结了一起执行难的案件。该案的执结不仅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