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妻子治病伙同胞兄盗窃获刑

2012-04-20 10:45
来源: 宣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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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周颖) 丈夫因无钱给妻子治病,起盗窃之心,伙同胞兄共同实施盗窃。近日,宣恩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毛某友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毛某超有期徒刑两年零一个月,缓刑三年;并分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毛某友因其妻罗某治病急需用钱,遂邀约胞兄毛某超盗窃耕牛获利。2012年1月9日凌晨2时许,毛某友驾驶三轮车到达本县高罗乡向家坪村4组,将村民覃某家喂养的一头黄牯牛盗走,并把耕牛运到本县长潭河侗族乡洗马坪村将耕牛宰杀,牛肉销售后,获利4120元。经鉴定,被盗的黄牯牛价值55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4100元及牛头一个、黄牛皮一张退给被害人。

   被告人毛某友、毛某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耕牛(系生产资料),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但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积极退赔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好,按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