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基本解决执行难方案

分解为7大类26项任务 制定10项措施

2016-06-22 16:59
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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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昌兵通报了湖北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相关情况,公布了8起典型案例。湖北高院执行局局长吕小武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湖北高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制订了工作方案,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分解为7大类、26项任务,制定了10项工作措施,并要求全省各中级法院和有条件的基层法院要在6月底前全部建成执行指挥中心,4G单兵系统全部配备到位,做好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试点工作。

  同时,湖北高院积极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与省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三级法院对执行款账户彻底清查;印发了《湖北法院4G高清执法取证手持终端二级管理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统一全省执行指挥系统和执行单兵设备的建设标准;积极推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加大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和执行案件的督办力度,对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工作部署不力的法院启动约谈机制。此外,还对首封法院与优先权法院处分查封财产问题制定细化规定。

  截至6月14日,全省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5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