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山越岭为执行,化解贫困户四年仇

2018-05-16 11:20
来源: 宣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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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黄微王家山村,位于长潭河侗族乡,从乡里到村里要翻过一座海拔一千多米的大山,因为道路弯道较多,行驶需耗时近2个小时,4月16日,执行干警一行驱车赶往王家山村,办理一件涉及金额不大时间跨度却较大的案件。

   事件还原:事情还要追溯到2014年6月,当事人龙某某与当事人喻某某在自家土地里做农活,另一当事人贺某某也在喻某某土地的坎上做农活,贺某某离开时,没有从田间的小路走,而是从喻某某做农活的土地中过路,两人为此事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打架,喻某某打伤了原告贺某某,自己亦受伤,后经恩施某司法鉴定书鉴定喻某某在本案中具有部分责任能力。

   事件解决2014年9月贺某某向法院起诉了喻某某,法院综合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认为原告贺某某与被告喻某某应按5:5的比例承担责任,即喻某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判决喻某某赔偿贺某某医疗费等共计3402.78元,因喻某某在打架事件中亦受伤,2016年4月喻某某向法院起诉了贺某某,根据本案事实,法院判决贺某某承担50%责任共计赔偿喻某某2323.91元,后贺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件审理完毕后,双方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2018年3月贺某某再次向宣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78.87元,即两件案件赔偿金额之差。

   执行促解决:执行团队干警考虑到此案发生至今时间已久,且通过与王家村村委会联系得知双方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决定倾尽全力帮助双方迅速了结此案,干警分别与两家人沟通交流,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至此,案件得到一个圆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