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颖)为了满足自己的贪婪之心,利用“锡纸摇钥”工具打开防盗门,疯狂入户盗窃。近日,宣恩法院对周某、李某多次入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周某、李某均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分别处以罚金30000元和10000元 ,并分别追缴违法所得88500元和2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28日至6月1日,被告周某、李某在鹤峰县、来凤县、咸丰县、宣恩县、建始县连续入户盗窃作案十一起,盗窃财物共计108500元,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李某在被判处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二被告人被抓获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部分退赃,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全部退赃,被害人对其表示谅解,酌定从轻处罚。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