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亲情笃行调解 化矛盾笑泯恩仇

2012-03-21 10:34
来源: 宣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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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王克黉)死者尸骨未寒,生者就为十五万元的赔偿款反目成仇,近日,宣恩法院长潭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

   长潭河乡某村村民钟某,在武汉务工时不幸被哑炮炸伤,于去年2月不幸去世,用工方为此给予其家人十五万元的经济赔偿。刚办完钟某的丧事,钟某的父母、二姐就为这笔钱与钟某的妻子夏某发生矛盾,夏某无奈之下同意让二姐暂管这笔钱。后夏某因多次要求二姐退还该款未果,于今年二月诉至法院。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通过多方了解获悉,其矛盾的根源在于他们互不信任,钟家怕夏某拿到钱后抛下年仅三岁的小孩远走高飞,夏某又怕钟家独吞这笔钱。同时,承办法官还认识到,本案虽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判决不难,但当事人关系特殊且矛盾尖锐,法院不应局限于公平的办结此案,更应该着力化解矛盾、挽救亲情,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此,承办法官深入、细致的为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反复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后又应当事人申请追加钟某之父母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在承办法官为其释明这十五万元钱的法定分配方法和银行为约束某款项的使用而背书设定监管人的操作方法后,一家人终于就该款项的分配、使用事宜达成调解协议,次日,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到银行办理好相关的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