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庆 颜莎莎 )周末加班,背挑肩扛,终于将申请人的婚前财产悉数要回。7月14日,宣恩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
叶某与华某2002年相识恋爱,并于2005年按当地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结婚时华某有高矮组合家具、影碟机等嫁妆,双方于2006年2月15日补办结婚登记,于2006年8月10日生育一女。双方结婚之初感情尚可,后叶某因二人感情感情破裂提出离婚诉讼。2012年6月18日,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自愿离婚,婚生女随叶某生活,华某婚前财产归其所有。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叶某一直未按协议履行。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收回其婚前财产。
2012年7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天降暴雨,山路难行,原预定执行日期被迫延迟。但考虑到华某在外务工,请假回乡时间较短,执行任务紧迫,执行人员决定趁周末天气晴朗立即执行本案。通过执行人员不懈努力,最终将申请人华某的全部婚前财产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