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琳)近日,宣恩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收到了一份特殊的书面申请,申请人曾某表示已经主动给付了欠款,并出示了相关证明,希望法院能够及时解除对其银行卡的冻结。
据了解,曾某与肖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3年10月20日至2014年5月8日共在湖北巴楚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定作包装金额为19328.5元,并预付定金5000元。2014年12月31日,曾某夫妇支付了部分包装款,尚欠对方14328.5元未支付,并约定古历2014年年底支付剩余包装款,但曾某夫妇一直未支付。无奈之下,湖北巴楚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宣恩法院。法院审理查明后依法判决曾某夫妇支付湖北巴楚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4328.5元。
法院判决文书生效后,曾某夫妇一直未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甚至“隐藏”了起来,2017年6月20日,湖北巴楚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冻结了曾某夫妇的部分银行卡,近日,曾某的其中一张银行卡转进一笔30000元的货款,当取款时,曾某发现银行卡已被法院冻结,遂着急了,马上与湖北巴楚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联系,主动给付了剩余欠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