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一栋房屋 引发五个纠纷

2012-03-09 10:27
来源: 宣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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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姚星)近日,宣恩县人民法院调解了李某、秦某、黎某、张某等人诉郭某劳务合同、买卖合同、装饰装修合同等五个纠纷。

   2009年家住宣恩县工农街的郭某修建自家房屋时雇请李某及其手下工人为其修建,并在李某处赊欠部分建筑材料,房屋主体建成后,郭某又在秦某、黎某处赊欠部分装修材料,并雇请张某为其房屋装修。2010年房屋建成后郭某共欠四人劳务费、建筑及装修材料费、装饰装修费共计8万余元,现因四人多次催收郭某无力偿还,四人以五案将郭某诉至宣恩县人民法院。

   宣恩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经过多次走访调查,了解到案件的真实情况:被告郭某并非恶意拖欠不还,只因修建房屋投入过多手中无钱偿还,同时了解到郭某家出租的门面于今年6月到期,到时有笔租金足够偿还此笔欠款。在庭审过程中,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郭某于2012年6月15前向四原告偿清此笔欠款。此案经承办法官及相关同志的努力,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这不仅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同时也为双方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