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财产继母子恶脸相向 巧调解法徽下重补亲情

2013-04-0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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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周颖 马礼进)儿媳因病去世,八旬老婆婆将继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其应该享有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经过承办法官倾情调解、耐心劝解,最终在宣判前双方和谐的达成了调解协议,弥合了亲情,真正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石某与被告邓某系继母子关系。被告邓某之妻杨某生前系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005年1月1日因病去逝,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将原告石某纳入机关事业单位遗属对象,同时核定原告石某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计3万元。上述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费用由特殊教育学校通过银行全额转入被告邓某的银行账号内。被告邓某在取得该笔补助费后未将其转交原告石某。

案件到我院民一庭后,承办法官立即翻阅了案件的所有资料,认为该案件当事人身份关系特殊,给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双方都没有让步。宣判当天法官将当事人又请到了办公室,手里揣着已经盖好章的文书,并没有当即给当事人,而是又开始了一番耐心的调解工作。这次来的不仅有老婆婆的儿子,还有老婆婆的孙子,他被法官的这份耐心所打动,同意将老婆婆向父亲要的款项由自己一次性支付。调解完后,法官又陪双方当事人聊了许久,离开办公室时当事人的脸上已不再有那不愉悦的阴霾,个个都扬着幸福的微笑,至此,该亲情案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