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里的特殊庭审

2013-12-0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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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黄潇)11月29日,为了便于在押的当事人参与民事案件庭审,宣恩县人民法院在该县看守所里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原告张某某诉被告魏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魏某涉嫌诈骗,现羁押在咸丰看守所。近日,魏某从咸丰县看守所转移到宣恩县看守所,为了便于魏某出庭参与诉讼,充分保障其合法诉讼权利,便于查清案件事实作出准确认定,承办该案的法官决定将庭审“搬”进看守所,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尽管现场条件简陋,但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充分展示了法官们严正的办案态度和精湛的庭审驾驭能力。

近年来,宣恩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切实结合工作实际,打造立案、信访、接待大厅,完善“一站式”立案服务,强化立案的引导、接访、咨询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同时,积极探索巡回办案点制度,在目前恢复法庭办公条件尚不成熟的椿木营乡设立巡回办案点将巡回审判作为一项重要的便民利民措施严格落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真正便于群众参与诉讼事务,感受司法过程,学习法律知识,受到辖区群众普遍好评,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